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详细介绍: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1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52号”),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一定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4,080,943元变更为人民币832,860,943元,股份总数由824,080,943股变更为 832,860,943股,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详细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项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或公司)与森瑞斯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瑞斯)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推进以合成生物技术为基础开发工业和新材料橡胶的生产中试及其产业化项目
●投资金额:首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安琪出资400万元人民币
(一)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十四五”规划部署,加快融入新时期发展格局,安琪拟与森瑞斯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推进以合成生物技术为基础开发工业和新材料橡胶的生产中试及其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森瑞斯是由自然人和企业投资所属的非公有制企业,成立于2019年5月,注册资本125万块钱,注册地址是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2101,法定代表人周希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BPT0Y。
森瑞斯是在合成生物学领域从事相关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的高科技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当前已完成了通过生物途径在酿酒酵母细胞中成功合成二酚与萜酚(英文简称分别是CBD、CBG),以及液体新材料橡胶的实验室中试,并已经申请拥有了这三个产品有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森瑞斯与安琪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森瑞斯当前仍然处于初创阶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森瑞斯资产总额1,452.20万元,负债总金额91.10万元,净资产1,361.10万元,2020年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568.29万元。
3.股权结构:森瑞斯以部分现金加CBD、CBG以及新材料橡胶三个项目的知识产权评价估计价格的方式出资入股,最终持股票比例60%;安琪以现金方式出资入股,最终持股票比例40%。
4.注册资本: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分两期到位,首期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森瑞斯现金出资600万元,安琪现金出资400万元;二期森瑞斯按照三个项目的知识产权评价估计价格入股,总体实现合资公司60%的持股比例,安琪按照股权比例增加对应现金,总体实现合资公司40%的持股比例。
5.经营范围:生物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的进出口;生物技术的咨询、服务、转让和进出口。
定位:合资公司以“做全球领先的合成生物制品供应商”为目标,争取通过两年的努力建设成为国家级的合成生物创新中心,推动宜昌乃至湖北合成生物上下游产业链的聚集和协同发展。
经营模式:合资公司将组建销售团队,负责有关产品的开发及国内外市场销售。安琪与森瑞斯将调动资源积极协助合资公司推进合作产品建立行业与国家标准,促进终端消费产品开发。
1.合资合同生效后,安琪计划于2021年7月前对现有工厂相关生产设施做改造调试使其具备开展生产中试试验的程序和条件,并同步推进项目合作产品中试。
2.合资合同生效后,双方计划于5个月内完成合资公司工商注册、知识产权评估、签订《合作产品知识产权价值确认书》以及二期投资认缴。
(一)合资企业成立后,将与安琪签署《中试场地租赁协议》,租用安琪酶制剂工厂或中试车间进行合作产品的中试试验。森瑞斯负责协助合资公司制订《合作产品中试方案》,培训安琪生产技术人员;安琪负责必要的设备改造,支持合资公司加快中试进程。
(二)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森瑞斯委派3名(包括董事长),安琪委派2名。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从安琪推举人员中聘任,主要负责生产管理、规范经营、安全环保、对外协调、销售等工作。其他涉及生产、销售的副总经理及其他重要岗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合资公司建成后,森瑞斯、安琪与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共同建立《合成生物技术应用创新中心》。
(一)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十四五”技术创新发展趋势,能够持续提升公司相关生物技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安琪“十四五”发展提出要创新研发模式,加强外部合作,储备并上市一批有份量、有一定的影响力、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而利用生物合成法开发天然健康产品是实现在生物技术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关键技术之一。
森瑞斯是在生物合成领域从事研发及生产的全球领先高科技公司,有着先进的合成生物学实验室,通过基因组合、基因调控网络及信号转导通路的逻辑性设计和定向进化,人工创造具有特殊功能的各种活性成分产品。产品下游领域十分广泛,包括生物药物、营养药品、新型烟草、化妆品、香料、燃料、农业有机肥料、饲料等。
与森瑞斯合资合作符合公司“十四五”技术发展需求,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生物技术新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项目相关这类的产品具有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好、应用领域广、发展的潜在能力大的特点,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安琪实现“十四五”相关生物技术产业技术发展目标,进一步完成高水平发展任务。
CBD是中的非成瘾性成分(无成瘾性、非毒品),具有抗痉挛、抗风湿性关节炎、抗焦虑等药理活性。由于CBD活性强,在治疗神经分裂、癫痫、抑郁症、渐冻症、老年痴呆等领域具备广阔前景。CBG在植物中含量更低,市场价值很高。目前欧洲、美国、加拿大等多个地方已经允许工业相关这类的产品应用在食品、医药等领域。
当前市面上合法类产品主要是通过植物提取,缺点是植物提取的工业素无法完全剔除含有精神活性的THC,会对人体神经系统产生影响。
相较于传统从植物中提取CBD或者CBG,经生物合成法生产CBD与CBG具备以下显著优势:一是生物合成法生产的CBD/CBG能确保100%不含THC;二是生物合成法中CBG是CBD的前体,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更低,而植物中CBG的含量更低,市场价值高,鉴于二者功能类似,合成法可以生产市场价值更高的CBG;三是合成法产品的品质标准和收率更有保证。
液体橡胶可用于溶剂型和热熔型粘合剂、密封胶及各种橡胶控制品,与传统的芳烃油相比,液体橡胶在提高硫化胶硬度、定伸应力、拉伸强度及耐屈挠疲劳性能,降低硫化胶压缩疲劳温升和永久变形,减小滚动阻力,改善产品外观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势。用生物合成法生产的液体新材料橡胶,具备低温性能优异、体系流动粘度低等突出优点,可以广泛地应用在航空航天、船舶、铁道、发电设备、汽车以及国防军工等领域,市场空间巨大。
森瑞斯当前具备通过酿酒酵母制备提取以上提到的素类产品和液体橡胶产品的技术。与森瑞斯合作,可以通过安琪现有资源实现有关产品规模化生产,在行业内快速建立规模先发优势,迅速占领全球市场先机,有利于安琪实现“十四五”相关生物技术产业技术发展目标。
(三)双方可通过各自优势实现互补,更加有助于在生物合成领域的创新协同发展与产业化推进。
安琪是亚洲第一、全球第三大酵母公司,在行业内已形成较大的规模优势,具备将新技术新产业迅速推动实现转化的产业化能力和应用研发能力。森瑞斯是生物合成领域领先的技术型企业,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成立了合成生物制造联合实验室,在合成生物领域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开发与转化能力。
成立合资公司能够将安琪的产业化能力与森瑞斯相关这类的产品技术结合并快速实现转化,形成强强合作、互利共赢的局面,有助于双方在领域内进一步实现创新发展。
成立合资公司实施项目符合安琪“十四五”技术发展趋势与生物技术业务发展目标,能够提升公司相关生物技术产业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为创新技术发展,深入开发生物技术新领域市场,创新发展新技术新业务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且可以通过自身优势与合作方实现产业互补,项目具有战略必要性。
森瑞斯当前已经成功在实验室阶段合成制备相关合作产品,但是从实验室阶段到生产中试,以及未来的产业化阶段仍有一些潜在技术需要突破,存在合资公司中试生产不达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合资协议,安琪将根据森瑞斯提供的中试方案对现有做必要的设备改造,双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支持合资公司加快中试进程,尽力推进合作中试成功。。
CBD、CBG产品在国内外部分地区仍然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虽然欧盟、美国、英国部分区域已经放开了素有关产品的使用限制,并应用在餐饮、糖果、医药、化妆品等领域。短期内存在一定政策与法律约束导致市场不达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方面,合作素类产品短期计划以法规开放允许的区域销售为主,另一方面,安琪与森瑞斯将利用各自资源积极协助合资公司推进产品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建立,推动政策允许进一步明确并促进相关终端消费产品开发。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项目:设立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收购圣琪生物酵母制品生产相关有效资产,实施技改升级
●投资金额:10000万元,公司现金出资6000万元,鲁发控股现金出资4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目标资产存在瑕疵导致收购不成功的风险、市场开发没有到达预期的风险、、目标资产评定估计价值过高的风险
(一)“十四五”时期,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各业务领域对酵母需求对比产能存在一定缺口。为进一步落实保障与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谋划行业并购和产能合作,基于此,公司拟与山东鲁发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鲁发控股)设立合资公司,收购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简称圣琪生物)有效资产。
(二)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合资伙伴鲁发控股是由山东邹城市财政局和山东正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的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法定代表人张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K。
鲁发控股定位投资与资产管理,实施轻资产运营,经营范围涵盖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资本运营、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服务;能源及新能源产业、生物产业、物流贸易、地产开发、金融产业及养老产业的投资与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及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房屋、土地、设备的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0年底,鲁发控股资产总额6,580.6万元,负债总额1,958.4万元,净资产4,622.2万元,鲁发控股2020年营业收入255.2万元,净利润56.3万元。
公司与鲁发控股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3.股权结构:公司现金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60%;鲁发控股现金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40%。
5.业务范围:酵母、酵母抽提物、食品原料、生物饲料、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关)
发展定位:合资公司定位为公司酵母类产品及相关食品原料、生物饲料、生物有机肥的重要生产基地,公司后续会逐步加大投资。
2021年5月完成公司决策程序和国资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同步开展对圣琪生物目标资产的清理与评估,6月底前完成公司注册、人员聘任,9月底前完成圣琪生物资产收购事项。
(一)合资公司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公司酵母制造技术、销售渠道、品牌等优势,通过生物技术,制造酵母、酵母抽提物及深加工产品,实现保护环境、资源综合利用、获取最佳收益的目的。
(二)资金来源:除注册资本出资额10000万元以外的其他投资,由公司协助合资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资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各自向融资机构提供担保。
(三)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股东会职权外事项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安琪委派董事长及2名董事,鲁发控股委派2名董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设立总经理1名,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从公司推举人员中选聘,主要负责生产管理、规范经营、安全环保、对外协调、销售等工作。其他涉及生产、销售的副总经理及其他重要岗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四)合资公司股东方将以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协商确定目标资产的收购清单和价格。合资公司与圣琪生物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约定收购资产范围、收购总价、价款支付方式、资产收购过渡期以及收购后的各方责任、关联事项的处理等。
“十四五”期间,公司酵母市场扩张意愿与产能供应不足的矛盾将继续凸显,酵母产能对比各领域业务需求存在较大缺口,产能供给存在一定压力。因此,公司将在新时期探索创新增长方式,积极谋划酵母行业并购和产能合作。
设立合资公司,能够依托现有资源顺利收购圣琪生物有效资产,有助于公司快速实现产能供给,保障市场需求供应,是缓解产能紧张的重要举措。
(二)通过合作实现行业内资源整合,提升公司行业份额与地位,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设立合资公司收购圣琪生物有效资产,一是能够有效避免市场无序竞争,提升公司行业集中度,赢得当地政府扶持,二是能够整合双方渠道与客户资源。从公司的角度来说,既缓解了市场上原料资源的竞争,也有利于公司提高行业地位,占据更大话语权,同时圣琪生物也可以通过项目缓解经营困难问题,走出困局。因此,设立合资公司能够实现资源整合与双方互利共赢。
成立合资公司实施项目符合安琪“十四五”技术发展方向与生物技术业务发展目标,能够提升公司相关生物技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创新技术发展,深入开发生物技术新领域市场,创新发展新技术新业务具有重要意义,且能够通过自身优势与合作方实现产业互补,项目具有战略必要性。
(一)圣琪生物目标资产评价估计价格过高,或目标资产存在瑕疵,导致合资公司收购不成功的风险。
合资公司成立目的是为了收购圣琪生物的有效资产,当前资产清理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最终价格尚未确定,有可能双方认为评估价值不合理,导致协商与收购失败的风险;另外,项目存在目标资产有瑕疵,例如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与鲁发控股将积极推进中介机构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合资公司将以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对项目实际运营进行科学的财务测算,经公司与鲁发控股协商确认目标资产的收购清单和价格后,由合资公司与圣琪生物签署《资产收购协议》。
合资公司成立并实施圣琪生物有效资产的收购后,安琪的行业地位与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或将促使国内主要竞争同行加大业务投入力度,酵母行业整体竞争或会加剧。
应对措施:合资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推举,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生产管理工作,合资公司将根据公司整体部署和生产经营需要,创新方法,深耕市场,与公司现有酵母业务协同发展,优异运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为填补国内市场的空白,增加饲料产品的多样性,满足相关业务未来市场与发展需求,同时缓解当地环保压力,提高副产物附加值,拟实施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简称滨州公司)年产2万吨酵母培养物绿色制造项目(简称项目)。
(二)本次项目实施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项目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滨州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是生产经营鲜酵母、半干酵母、酵母粉等系列酵母制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州公司厂区总面积153.8亩,现有酵母发酵产能1.8万吨/年,其中预留用地50.8亩。
1.建设内容:项目拟在滨州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土地内,新建独立的生产车间,采用先进的固态发酵工艺,建成年产2万吨酵母培养物绿色制造的产能设施。
3.进度安排:计划2021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6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建成投产,建设工期9个月。
本项目在滨州公司厂区范围内建设,可充分依托厂区现有生产辅助设施、配套条件。
项目所需原料中玉米、棉粕、麸皮等属大众原料,可就近采购,能保障稳定及时供应。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固废、废气、噪音等。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和“三同时”的要求,以年产2万吨酵母培养物、年生产330天为依据,设计、建设并运行环保处理设施,确保环保治理符合国家标准。
推进实施该项目,将有助于聚焦用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丰富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线,打造多样性产品组合,提升客户黏度,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饲料行业的竞争优势。
利用固态发酵技术,不仅在生产过程中无固液废弃产生,而且可以消耗一定量的发酵分离废水和浓桨,缓解工厂环保压力的同时提升副产物利用价值,对公司降本增效作用明显。
项目原料为非糖蜜资源,开发酵母培养物和发酵原料类型产品,可在不占用糖蜜资源的条件下可迅速实现产能提升。统筹优化非酵母生产布局,推进公司“十四五”规划实施。
本项目全部投产后,年均新增销售收入10,630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3,584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IRR)102%,财务净现值(NPV)22,234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1.37年,动态投资回收期1.51年。测算项目盈利能力符合预期,IRR和NPV指标显示项目具有财务可行性。
本项目是公司顺应行业与市场趋势,打造酵母培养物技术创新平台,提高发酵浓缩液附加值,增加饲料产品的多样性,更好满足客户需求的必要措施,对提升公司整体的行业竞争力,加大培育酵母产业链关联业务,助推公司“十四五”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酵母培养物应用于畜禽、水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领域,工业用户的推介、试验、上量等需要时间,存在市场开发周期长,达产时间不及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建设期,利用中试车间,加快酵母培养物产品试制试销,为项目投产后的快速上量打好基础。此外,公司将结合酵母抽提物资源和市场优势,采取复配技术,创新开发独具特色的酵母培养物类产品,服务畜禽、水产领域的渠道与用户。
酵母培养物存在转基因及过敏原,以及生产工艺技术不成熟,最终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或用户需求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筛供应商,保证原料的非转基因属性,生产中需做好过敏原防护措施;同时继续工艺优化试验,设计提高装备自动化,加强车间现场管理,严控车间微生物水平,保障产品质量稳定。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林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5月22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线.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5.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43003;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安琪酵母(睢县)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安琪酵母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普洱)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 计2021年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9.6亿元,截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8亿元、美元2,971.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10.21%。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拟对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为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安琪酵母(睢县)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安琪酵母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普洱)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6亿元。详见下表:
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2021年5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调整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营业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的生产与销售;肥料的生产与销售;生物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专用肥料、有机水溶肥料、水溶性肥料等其他新型肥料的生产与销售;糖(白砂糖、绵白糖)的生产与销售;预包装农作物种子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农业开发(专项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463.77万元、负债总额3,585.7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25.26万元、净资产4,878.01万元、营业收入7,248.78万元、净利润854.7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注册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漳河东路127号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三楼306室
4.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酵母浸出物、酵母抽提物、营养酵母(非活性酵母)的生产与销售;饲料添加剂(酵母硒、酿酒酵母)、单一饲料(酵母水解物、酿酒酵母细胞壁、食品酵母粉)的生产与销售;食品添加剂(氨水、富硒酵母)的生产与销售;场地租赁、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家用电器、厨房用品、包装材料、包装物、机械设备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并可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85.13万元、负债总额414.1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4.19万元、净资产3,170.94万元、营业收入5.04万元、净利润-16.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号1幢4部三层333室
4.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6,206.03万元、负债总额77,682.3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70,1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88.71万元、净资产48,523.65万元、营业收入11,492.40万元、净利润3,551.1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注册地址:埃及开罗新买阿迪克地区,哈桑纳赛尔街道,第15 w/4号大楼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活性干酵母,混合、包装泡打粉,生产生物肥料、啤酒酵母、酵母抽提物(增味剂)以及细胞壁。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368.19万元、负债总额37,279.2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279.26万元、净资产5,088.93万元、营业收入138,556.30万元、净利润2,763.1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经营范围:酵母及其它烘焙粉成品生产;酵母衍生物(酵母提取物、酵母核酸、酵母细胞壁、酵母多糖)生产;肥料和氮化合物生产;食品添加剂、面包改良剂和烘焙原料成品生产;养殖场用动物饲料成品及其组成成分的生产;饲料酵母和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酶制剂生产;货物运输、技术进出口贸易;与公司目标和俄罗斯现行法律不矛盾的其它任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3,510.61万元、负债总额71,696.9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1,681.87万元、净资产1,813.07万元、营业收入34,827.03万元、净利润-13,172.1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经营范围:酵母及酵母类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化妆品生产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特殊膳食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药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化用品销售;农副产品的加工、销售;生化产品、日化用品原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需持许可证经营的生化产品除外);原料药、干酵母的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健康管理及服务。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851.95万元、负债总额23,812.8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812.88万元、净资产8,039.07万元、营业收入31,936.59万元、净利润-1,960.9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及酵母类制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销售;生产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物有机肥、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物科学技术探讨研究;其他专用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547.10万元、负债总金额4,547.0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47.09万元、净资产3,00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经营范围:酵母及深加工产品、生物制品的生产、销售;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水溶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的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氨水的生产、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生化产品的研制、开发;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4.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酵母浸出物、酵母抽提物、营养酵母(非活性酵母)的生产与销售;饲料添加剂(酵母硒、酿酒酵母)、单一饲料(酵母水解物、酿酒酵母细胞壁、食品酵母粉)的生产与销售;食品添加剂(氨水、富硒酵母)的生产与销售;场地租赁、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家用电器、厨房用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并可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5,166万元、负债总额36,12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475元、净资产29,044万元、营业收入55,539万元、净利润5,24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经营范围:各种活性鲜酵母、食品加工用酵母、半干酵母的生产、销售及新品种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有机肥、腐殖酸水溶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水溶肥;生产销售饲料;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23,475万元、负债总额10,31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950万元、净资产13,160万元、营业收入24,985万元、净利润2,06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经营范围:高活性干酵母、食品添加剂、有机肥料、有机水溶肥、生物有机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4.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及酵母类制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生物有机肥、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物科学技术研究;其他专用设备修理。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42.71万元、负债总额82.7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2.71万元、净资产1,06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经营范围:食品【食品加工用酵母,酵母抽提物,酵母浸出物,酵母蛋白胨,营养酵母(非活性酵母),食糖(分装),食品添加剂】、有机肥料、有机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酵母源生化黄腐酸、酵母发酵浓缩液干燥粉的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6.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88,907万元、负债总额 33,02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785万元、净资产55,880万元、营业收入84,246万元、净利润 7,58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本议案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如本议案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公司调整上述控股或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经审查,公司现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担保预计事项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调整上述控股或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调整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查阅载于 2021年5月22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8亿元、美元2,971.43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21%。公司没有出现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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