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商局:2批次消防产品抽检不合格

时间: 2024-06-24 21:03:57 |   作者: 天然气净化过滤

详细介绍: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济南市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切实有效维护消防安全。近期,济南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规章,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济南市流通领域经销的消防产品做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是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商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重点检测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沟槽管接件、应急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类消防产品中与消防安全紧密关联的强制项目。经检验,2个批次的有衬里消防水带质量不符合强制性规定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附着强度。附着强度是衡量消防水带质量的关键项目,作为灭火过程中用于输送灭火剂或水的软管,如不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在实际灭火过程中不仅无法起到扑灭火灾的作用,甚至给实施救火的消防人员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造成附着强度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使用质量不合格的胶粘剂进行水带衬里和编织层的热硫化或热粘合;二是为节约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企业没用足够量的胶粘剂进行热硫化或热粘合;三是企业在衬里和编织层的挤出工艺中未很好的控制编织层的预热温度以及橡胶、PVC等衬里材料的挤出温度;四是衬里和编织层门尼粘度不稳定、PVC颗粒和TPU等热塑性材料含水量过高等。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济南济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天桥区慧聪消防器材销售处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此外,市工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凡是经销与本次公示不合格消防器材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马停止销售。已经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各级工商部门将全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对不合格消防产品采取一定的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济南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市局也已通过《通报函》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济南市工商局也提醒众多购买的人,如选购到不合格消防产品,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